58.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滇中经济圈的全方位合作,积极承接人才、技术、产业、资金转移。(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升营商环境
59.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落实“一颗印章管审批”,研究制定更多政策“工具箱”,优化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积极培育壮大更多的市场主体,确保净增企业4000户以上、“四上”企业55户以上。(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0. 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建立企业问题、政府服务“两张清单”,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1. 深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2. 深化政银企对接,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西双版纳银保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63. 发挥好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作用,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4. 积极打造国际创业园和特色产业街区,吸引科研精英、青年创客前来发展。(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5. 充分发挥驻州科研院所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政企院所校”合作,围绕橡胶、普洱茶、傣医药等重点领域,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6.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户、“专精特新”企业5户。(责任领导:罗景锋、罗红星、周亮生;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7. 加强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积极开展乡村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生态建设,全力促进绿色发展
(一)强力防治污染
68. 持续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抓好橡胶加工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统筹实施扬尘源、移动源治理,实现天空常蓝。(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9. 推进流域水污染分级分类施策,完成澜沧江干流排污口整治,持续开展橡胶企业总磷治理,积极建设绿美河湖,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制”落实的成效,实现碧水常清。(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0.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修复治理,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大地常净。(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系统治理生态
71.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大力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营造林7万亩,因地制宜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责任领导:周亮生、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2. 持续开展热带雨林保护、修复、回归“三大行动”,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支持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创建国家植物园,进一步巩固拓展参与COP15大会取得的成效。(责任领导:周亮生、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3. 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扎实整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低碳发展
74. 落实“双碳”战略,发展循环低碳经济,支持引导企业开展循环化、清洁化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责任领导:罗景锋、胡向京;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5.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责任领导:罗景锋、周亮生;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