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重统筹兼顾,扎实推动城镇化发展
(一)坚持规划引领
42. 加强“三区三线”管控,加快推进州、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高质量编好控规、做好城市设计,形成优势互补、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体系。(责任领导:周亮生;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发展格局
43. 持续提升景洪中心城市首位度和两个县城的综合承载、辐射带动能力,加速景洪—勐海同城化和勐腊—“试验区”—“合作区”融合发展,推动勐罕、勐仑等中心乡镇和勐满、打洛等口岸集镇特色化发展,加强农场场部和沿边城镇带建设,抓好与昆明市共建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工作。(责任领导:罗景锋、周亮生;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农垦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建设管理
44. 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3个,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充电桩、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5. 坚持精细管理和文明提升统筹推进,加大城市综合执法力度,巩固提升创文、创卫、创园成果,下大力气解决好交通拥堵、逢雨必涝、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绿美亮点
46. 突出热带雨林特色,促进山水城林共融,在景观化、特色化上下功夫,做好补绿、添色、增香、引水、塑形等文章,着力提升澜沧江、流沙河沿岸景观,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进城,让绿色和生态渗进城市肌理、融入城市血脉,切实提升城市的辨识度和吸引力,推动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4%,全力打造“绿美云南新典范”。(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人才集聚
47. 持续推进“五个一百”人才引进计划和“六项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设“智慧人才平台”,落实“雨林惠才卡”各项措施,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让更多人才扎根西双版纳。(责任领导:罗红星、胡向京;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 落实好经常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进一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责任领导:李力;责任单位:州公安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强县域经济
49. 支持县市立足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文旅、边贸、农业、生态等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县市对标先进、争先进位、竞相发展。(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改革开放,力促发展动能提升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50.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1. 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2. 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实体、提质发展。(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国资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 完成“一张网”供电改革。巩固深化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成果,加快农场企业化改制进程。(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垦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4.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55. 用足用好RCEP优惠政策,深度参与澜湄流域合作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推动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提质升级。(责任领导:罗景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6. 用好各类政策,支持磨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试验区”在引领全州对外开放上发挥更大作用。(责任领导:周亮生;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7. 深化与周边国家在农业、环保、国际产能和科教文卫等领域的合作,加快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澜湄旅游城市联盟建设,积极办好“泼水节”“边交会”和澜湄流域国家文化艺术节。(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