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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5. 高质量打造精品景区,支持野象谷、望天树、大益庄园争创国家5A级景区,力争将告庄西双景、勐巴拉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 高层次推动业态创新,聚焦“文茶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培育“旅游+”和“+旅游”新业态,积极发展“周边游”和“微度假”,引进康养品牌2个以上,打造一批高品质、有特色、多功能的康旅融合项目、农旅一体化项目和旅游商业综合体。(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 高水平做好宣传推介,多渠道拓展旅游市场,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旅游城市的协同联动,积极谋划建设澜湄国际风情旅游带,充分运用好西双版纳超级IP,推动旅游业实现大跨步发展,完成文旅康养全产业链综合产值700亿元。(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28. 深挖线上线下消费潜力,开展汽车、家电、餐饮零售等促消费活动,促进重点消费、大宗消费扩面增量。(责任领导:周亮生;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 大力发展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和社区便利店,积极培育中央厨房、同城配送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动文化、体育、家政、娱乐等服务业规范化、智慧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责任领导:周亮生;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 发挥告庄西双景、融创广场、泼水广场、沙湾等商圈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夜间经济、假日经济,推动特色酒店民宿、餐饮街区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网红打卡点”,让内需市场活起来、热起来。(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 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责任领导:胡向京;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实“三农”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2. 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一户一策”精准施策,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33.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坚决根治欠薪,建立完善土地规范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扶持乡村能人领办、创办特色企业。(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34. 建设高标准农田2.77万亩,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5. 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大力发展蔬菜等高效设施农业,促进标准化养殖和林下经济扩面提质,推动食物供给多元化。(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 加快推进现代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培育新品种3个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 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本地农产品自给率,降低物流成本,稳定农产品价格。(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 深入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建设,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9:1。(责任领导:罗景锋、罗红星;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39. 加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促进乡村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建成绿美乡镇3个、绿美乡村206个。(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改建农村厕所8111个,实施农房抗震改造1275户,提级改造农村公路350公里,推动更多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责任领导:罗红星、胡向京;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改进乡村治理

  41.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应用网格化、数字化等治理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领导:罗红星;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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