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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46.加快保山中心城市北城区、青华湖片区路网建设,系统推进老城区供水、雨污、燃气管网更新改造,有效解决内涝、拥堵、断头路等问题。强化城市精细管理,推动物业管理扩面提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八)坚持绿色发展促转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47.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8.推动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负责)

  49.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市水务局、林草局分别牵头负责)

  50.按时序完成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1.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劣V类水体、生态脆弱区、废弃矿山等综合治理。(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2.建成大柱山隧道引水项目,全力冲刺东河综合治理,实现双桥、石龙坪桥、叠水河桥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脱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东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3.积极配合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打造科研科普基地,实施好生物生态保护项目,坚决筑牢我国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市林草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4.推动腾冲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市林草局牵头负责)

  55.挖掘立体空间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植绿护绿、见缝插绿,推进城镇面山扩绿提色,打造一批有亮点、能推广的绿美典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绿美保山具体牵头单位按照职责负责)

  56.鼓励低碳零碳工厂建设,支持企业申办绿色用电、碳足迹核查证书,在降碳减污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碳汇资源交易试点,探索森林碳汇调查和结果运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坚持普惠民生办实事,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57.突出抓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扩充公益性岗位,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等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58.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提高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预警应急能力。推进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成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开展爱国卫生新的“7个专项行动”。加快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建成国家级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基地。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5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0.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61.持续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奋力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62.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媒体深度融合,抓好文艺院团改革,鼓励文艺文化创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63.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仁寿门片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改造提升腾冲文庙历史文化街区,申建昌宁大甸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4.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市医保局牵头负责)

  65.动态调整城乡低保范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坚持安全发展守底线,提升平安保山建设水平

  66.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全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统筹边境民族地区发展与强边固防,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市民宗局牵头负责)

  67.加快清理盘活资源资产,力争债务风险降至合理水平。处理好内部协调与外部协调的关系,阻断企业风险、管理风险向财政传导。(市财政局、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8.继续压减财政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保障民生支出、工资发放和基层运转。(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69.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强化金融业监管,防范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活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0.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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