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0.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1.推进5G网络和千兆光网向乡村延伸。
牵头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2.开展“三强三美”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3.打造6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推动乡村建设提速更提质。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致力打造幸福银川,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214.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实施“五项工程”,推进“三项计划”,建设一批主题公园、实践基地。
牵头部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5.创新运用“石榴云”“小宁大讲堂”等宣传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办好第25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
牵头部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6.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五进”宗教场所,巩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牵头部门: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7.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18.全面推开社区、市场、街巷等示范点创建工作,更好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擦亮“爱要一起”志愿服务品牌。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9.确保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0.坚持就业优先,落实好援企稳岗扩就业一揽子政策。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1.加大中小企业纾难解困力度,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主渠道。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2.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3.开展技能培训1.5万人次,探索共享用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4.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保护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5.鼓励政府类投资项目以工代赈。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6.开发公益性岗位2300个,兜底保障困难群体就业。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亿元以上,以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228.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以上。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9.深入开展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确保实现“两个高于”目标。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0.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科学预防、精准救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