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筹集保障性住房200套,改造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130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78.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加大残疾人、“三留守”等特困人员关爱力度,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妇联、县残联,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79.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奋力打造全州领先、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教育强县。启动城区普惠托育中心建设,完成东瀼口幼儿园改扩建,新建碧桂园小区幼儿园,新增学位15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0.巩固“县管校聘”和“双减”成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建成野三关民族实验中学综合楼、大支坪中学食堂,完成茶店子中学综合楼主体工程,推进中小学规范化图书馆建设,解决30所中小学供暖纳凉问题。完成一中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教学楼维修改造,改善二中、三中办学条件,加快光明高中新校区建设,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1.加快职高校园建设,依托县内重点企业建设实习基地,鼓励企业深度参与办学,促进职业教育更好服务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2.落实特殊教育资助政策,提升特校办学水平,实现残疾学生有书读、特殊家庭零负担。(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83.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成野三关、大支坪国家卫生乡镇,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4.加快建设清太坪、大支坪体育公园,新建一批健身步道、小足球场等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举办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赛事,鼓励干部群众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5.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确保县内就诊率达90%以上。建成投用县人民医院肿瘤中心、120急救中心,开工建设清太坪卫生院医养楼,加快沿渡河、溪丘湾、大支坪卫生院整体搬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86.全面实施“323+”攻坚行动,建强县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县中医院骨伤科等重点专科,加强医务人才培养,提升医疗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7.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重点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的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顺利渡过流行期、实现平稳转段,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8.强化县应急指挥中心能力建设,构建扁平化应急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9.强化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综合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0.加强公共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91.坚持“五治融合”,加快建设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规范运行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努力把重大风险化解在县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实网格信息员包户制度,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有序。(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