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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55.实施城区供水增量提质工程。(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56.以打造完整社区为引领,完善社区15分钟生活圈功能,建设一批嵌入式服务站点。(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浮山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

  57.有序疏解永安老城区非核心功能,科学确定开发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推动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发集团,永安街道办事处)

  58.加快洞口片区开发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打造集聚人口、资源、要素的新空间。(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咸安规划分局,区经发集团,向阳湖镇)

  59.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雨污混接改造和管网系统化整治力度,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强化精细管理

  60.把握城市数字化转型机遇,布局新赛道、营造好生态,强化“咸安微家园”数字政府建设,加快布局鄂东南云超算中心,搭建开放共享平台,打造标杆应用场景。(责任领导:杜新国;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科经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创文办,浮山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温泉街道办事处,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

  61.深入实施擦亮小城镇行动。(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文旅局、咸安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办场)

  62.加强汀泗、向阳湖、横沟、贺胜、双溪、大幕等乡镇集镇建设和管理,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评价。(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场)

  63.持续抓好“两违”整治、“屋顶革命”“楼道革命”物业管理等工作,持续推进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飞线整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责任领导:刘伍寿;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科经局,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楚天视讯温泉支公司,各乡镇办场)

  64.加强正面典型引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曝光惩处力度,促进文明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责任领导:程文敏;牵头单位:区创文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办场,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安商贸物流区)

  厚植文明新风

  65.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传承弘扬,做好鄂南英烈纪念馆和钱瑛生平事迹馆、何功伟故居、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加大对以何功伟、钱亦石等英烈为原型的文艺精品创作支持力度。(责任领导:程文敏;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办场)

  66.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开展富有特色的文明实践活动,强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领导:程文敏;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创文办,各乡镇办场)

  67.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领导:程文敏;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创文办,各乡镇办场)

  (五)坚定不移推动乡村振兴

  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68.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责任领导:丁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办场)

  69.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增长。(责任领导:丁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经发集团,各乡镇办场)

  70.强化农技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覆盖面,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生猪产能,提高肉蛋奶产量,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责任领导:丁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各乡镇办场)

  71.持续开展“两品一标”提升行动,推动农产品提品质、创品牌、增品种。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责任领导:丁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相关保险公司,各乡镇办场)

  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72.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共同缔造示范点提档升级。重点沿武咸快速通道打造马桥藏香谷片区、横沟印象林花片区、贺胜万秀—花坪中国桂花产业带等1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责任领导:丁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相关乡镇办场)

  73.强化规划引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美丽村湾建设。(责任领导:刘伍寿、丁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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