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范围
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和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6-45的40个大类行业及其行业代码为4610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其中居民生活源范围包括城镇和农村。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424.253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156.922吨、26265.63吨、1.701吨。
图1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结构图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123.38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4.116吨、2118.81吨、0.462吨。
图2 全市氨氮排放结构图
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3324.299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24.415吨、3299.23吨、0.654吨。
图3 全市总氮排放结构图
废水中总磷排放量为242.705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2.434吨、240.24吨、0.031吨。
图4 全市总磷排放结构图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53.641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排放量分别为1504.001吨、1449.64吨。
图5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结构图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042.59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分别为2825.978吨、567.13吨、3649.49吨。
图6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结构图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4899.905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分别为2593.695吨、2259.5吨、46.71吨。
图7 全市颗粒物排放结构图
2021年广元市生态环境统计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21年 |
1.废水排放总量 | 万吨 | 8957.701283 |
其中:工业源 | 万吨 | 531.939173 |
生活源 | 万吨 | 8419.862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万吨 | 5.90011 |
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 吨 | 26424.253 |
其中:工业源 | 吨 | 156.922 |
生活源 | 吨 | 26265.63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吨 | 1.701 |
3.氨氮排放总量 | 吨 | 2123.388 |
其中:工业源 | 吨 | 4.116 |
生活源 | 吨 | 2118.81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吨 | 0.462 |
4.总氮排放总量 | 吨 | 3324.299 |
其中:工业源 | 吨 | 24.415 |
生活源 | 吨 | 3299.23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吨 | 0.654 |
5.总磷排放总量 | 吨 | 242.705 |
其中:工业源 | 吨 | 2.434 |
生活源 | 吨 | 240.24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吨 | 0.031 |
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 吨 | 2953.641 |
其中:工业源 | 吨 | 1504.001 |
生活源 | 吨 | 1449.64 |
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 吨 | 7042.598 |
其中:工业源 | 吨 | 2825.978 |
生活源 | 吨 | 567.13 |
机动车 | 吨 | 3649.49 |
8.颗粒物排放总量 | 吨 | 4899.905 |
其中:工业源 | 吨 | 2593.695 |
生活源 | 吨 | 2259.5 |
机动车 | 吨 | 4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