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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广元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一、统计范围

  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和移动源。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6-45的40个大类行业及其行业代码为4610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生活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其中居民生活源范围包括城镇和农村。

  集中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移动源包括机动车污染源。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6424.253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156.922吨、26265.63吨、1.701吨。

  图1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结构图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123.38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4.116吨、2118.81吨、0.462吨。

  图2 全市氨氮排放结构图

  废水中总氮排放量为3324.299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24.415吨、3299.23吨、0.654吨。

  图3 全市总氮排放结构图

  废水中总磷排放量为242.705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排放量分别为2.434吨、240.24吨、0.031吨。

  图4 全市总磷排放结构图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市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953.641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排放量分别为1504.001吨、1449.64吨。

  图5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结构图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042.598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分别为2825.978吨、567.13吨、3649.49吨。

  图6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结构图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4899.905吨。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机动车分别为2593.695吨、2259.5吨、46.71吨。

  图7 全市颗粒物排放结构图

  2021年广元市生态环境统计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21年
1.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8957.701283
其中:工业源 万吨 531.939173
生活源 万吨 8419.862
集中式治理设施 万吨 5.90011
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26424.253
其中:工业源 156.922
生活源 26265.63
集中式治理设施 1.701
3.氨氮排放总量 2123.388
其中:工业源 4.116
生活源 2118.81
集中式治理设施 0.462
4.总氮排放总量 3324.299
其中:工业源 24.415
生活源 3299.23
集中式治理设施 0.654
5.总磷排放总量 242.705
其中:工业源 2.434
生活源 240.24
集中式治理设施 0.031
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2953.641
其中:工业源 1504.001
生活源 1449.64
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7042.598
其中:工业源 2825.978
生活源 567.13
机动车 3649.49
8.颗粒物排放总量 4899.905
其中:工业源 2593.695
生活源 2259.5
机动车 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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