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39元,比上年增长8.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502元,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04元,增长10.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57元,增长12.4%。
全市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46.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5.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1.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1.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54.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5.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5.7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2.9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11.0万人。年末提供住宿民政机构床位数3.22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3.08万张。城镇建立各类社区服务设施0.45万个。全市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92亿元,筹集社会公益金0.24亿元。
注:1.本公报中资料均为初步统计数(快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