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国内疫情多发带来的不利影响。融安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严峻的发展环境和各种风险挑战,全年全县经济承压前行、延续稳定恢复态势,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265010万元,比上年增长0.3%,两年平均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0928万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357360万元,下降7.1%;第三产业增加值536722万元,增长1.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3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8.2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43%。按年均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667元。
【人口】 2022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24762人,比上年末减少1292人,其中城镇人口98172人,占总人口比重30.23%,比上年年末提高0.02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0.23%。全年出生人口2157人,出生率为6.63‰,死亡人口2594人,死亡率为6.70‰;自然增长率为-0.07‰。全县年末常住人口为25.5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53%。
【财政】全年全县财政收入51399万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09万元,下降11.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362万元,下降10.6%。
【农业】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7004万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农业产值415194万元,增长10.2%,林业产值47864万元,下降16.5%,畜牧业产值80496万元,增长5.6%,渔业产值9362万元,增长3.0%,农林牧渔服务业24088万元,增长8.0%。
全年粮食产量87509吨,比上年减少1167吨,减产1.3%;甘蔗产量137750吨,比上年减少42217吨,减产23.4%;蔬菜产量239003吨,比上年增加16679吨,增产7.5%;水果产量336521吨,比上年增加49448吨,增产17.2%。
全年肉类总产量21070吨,比上年增产3.55%;全年水产品产量7380吨,比上年增长3.0%。
全年木材采伐量59.16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1%。
【工业】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89787万元,比上年下降8.2%。全年全部工业总产值956167万元,比上年下降8.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02775万元,下降8.6%。分门类看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增长63.4%,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7.76%,食品制造业增长2.18%,纺织业下降47.33%,木材加工制品业下降2.03%,家具制造业增长14.98%,造纸和纸制品业增长46.49%,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68.8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23.01%,医药制造业下降37.8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23.9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86.5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71.3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01%。
【建筑业】全年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71671万元,比上年增长19.7%。全年建安投资比上年下降31.5%。建筑业增加值68207万元,比上年下降2.3%。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39.6%。其中,500万以上项目投资下降37.6%,房地产投资下降55.5%;工业投资增长11.4%;民间投资下降53.2%。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04141平方米,比上年减少51015平方米,下降20.0%。
【国内贸易】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0146万元,比上年增长3.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6683万元,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3463万元,增长3.7%。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366580万元,增长3.8%;餐饮收入额43566万元,增长1.6%。
【交通、邮电和金融】全年公路客货运周转量29294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1%,其中旅客周转量5645万人公里,比上年下降6.1%,货物周转量28730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0.7%。水路货物周转量16915万吨公里,比上年下降11.6%。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5068万元,比上年增长26.2%,电信业务总量25071万元,比上年增长20.9%。
全年人民币存贷款余额2206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其中存款余额1175123万元,贷款余额1031210万元。
【人民生活】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6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47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2.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0%。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根据广西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自治区统计局对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获取了比常规统计更为详细、准确的基础数据。根据普查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修订,既是国际惯例,也是制度规定,世界各国都是如此。修订后的数据,消除了以往可能存在的重复统计情况,以及过去历史上核算的一些统计误差。
[3]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