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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2年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八、财政和金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7.3%。其中,税收收入426.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其中,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支出分别增长21.7%、11.3%、8.1%。

  全年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546.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5.7%,其中国内税收收入776.9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0.1%;社会保险费412.5亿元,增长7.9%;非税收入合计355.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15.6%;其他收入1.5亿元,增长6.1%。海关代征税收328.5亿元,增长50.7%。

  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1535.6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多92.28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2344.78亿元,比年初增加1331.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1%。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11831.65亿元,比年初增加1441.2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年末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8097.92亿元,比年初增加620.8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3%。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7709.03亿元,比年初增加657.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3%。

  全年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额3.03万亿元,比上年下降44.5%。年末累计投资者账户开户数163.7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4.8%。

  全年新增上市公司5家,总数达到59家。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总数达到43家。新增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公司8家,总数达到279家。

  年末全市拥有保险法人机构1家,地市级分支机构77家。全市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02.05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239.04亿元,增长1.9%;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63.01亿元,增长4.8%。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支出96.75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人身险公司赔付53.31亿元,增长2.3%;财产险公司赔付43.69亿元,增长2.4%。

  九、民生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43元,比上年增长5.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700元,比上年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86元,比上年增长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12,比上年缩小0.04。

  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01元,比上年下降0.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577元,下降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42元,增长3.3%。

  年末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7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62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42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4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69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80平方米。

  表4 2022年百户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耐用品名称

单位

城镇住户

农村住户

家用汽车

58.9

34.8

摩托车

14.2

41.9

助力车

74.7

71.5

洗衣机

99.0

91.8

电冰箱(柜)

111.1

107.9

微波炉

43.2

13.3

彩色电视机

108.3

104.5

空调

108.5

59.1

热水器

90.8

72.6

烤箱

7.1

1.3

洗碗机

3.8

0.9

排油烟机

91.9

66.1

固定电话

线

5.9

9.0

移动电话

220.0

207.1

计算机

48.5

18.8

照相机

9.9

0.5

乐器

6.0

0.0

健身器材

4.5

0.9

空气净化器(含新风系统)

8.0

1.0

地面清洁电器

23.1

2.4

  年末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1.4万人(不含离退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19.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38.1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1.4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数376.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35.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6.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38.8万人。

  政府发放的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失业金领取标准每人每月1890元/1710元(海阳、莱阳、栖霞执行低标准,其他县市区执行高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53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为68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45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为509元。年末全市共有7192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10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21人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32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073.9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8240.29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584.9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6650.60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每人每月182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49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82元,二级每人每月149元。年末全市共有32740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8294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700万元。

  年末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255个。其中,养老机构(含敬老院)253个,SOS儿童村1个,儿童福利院1个。机构养老床位4.5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老年人1.90万人。共建有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1751个。全年福利彩票销售8.03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40亿元。市慈善总会募集款物1813.42万元,发放救助款物851.3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88万人次。

  全年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6874套,完成12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3个、总长3.9公里。完成省定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620户。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143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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