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民生保障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0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050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10元,增长6.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640元,下降0.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555元,下降2.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87元,增长2.7%。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7平方米。
城市更新全面提速。城市建设(不含轨道交通)完成投资1410.3亿元。开展2个国家级、14个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建设29个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新改建城市道路1370公里,新增综合管廊78.7公里、海绵城市205.6平方公里、公共停车位3.5万个。改造雨污合流管网2022公里,36个县(市、区)实现清零;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289公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34.4%。设区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93.0%。更新改造燃气老化管道814公里。新增城市绿道680公里、口袋公园602个,公布绿色社区1592个。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年末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333.6万人、2498.3万人、1593.5万人、2020.9万人和1646.9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636.2万人和7134.8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610元、350元。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8777.6万人。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增长4.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3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89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8.9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721元。养老机构2503处,养老机构床位43.1万张,护理型床位28.9万张。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151处、农村幸福院12631处。
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892个、68.0万户,开工棚户区改造7.8万套,基本建成26.2万套。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万套(间)、公租房1005套,发放租赁补贴6.1万户。缴存住房公积金1824.5亿元,发放个人贷款726.1亿元,牵头建成9个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数字黄河链”。出台全国首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全省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