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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青阳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振发展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发展动能不断集聚,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178343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48579万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712930万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921928万元,增长6.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78290元,比上年增加2095元。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8.5:42.5:49变化为8.3:40:51.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76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23人。

  二、农 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5048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4.8%。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9.59万亩,比上年增长0.71%;全县粮食总产量10.94万吨,比上年增长1.3%;全年粮食平均单产369.88公斤/亩,比上年增长0.61%,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和平均亩产实现“三增长”。蔬菜产量41023吨,增长2.6%;生猪出栏86510头,增长0.77%;肉类产量20680吨,增长1.38%。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3年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全县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7户,当年新增31户,产值超亿元企业36户,超5亿元企业3户;规模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7%;工业增加值能耗0.6052吨标准煤/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中,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22.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产值增长238.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产值增长1.7%;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值下降4.4 %;通用设备制造业产值增长29.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下降6.8%;汽车制造业增长43.6%;纺织服装、服饰业产值下降14.6 %;金属制品业下降27.8%。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10434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4.3%。76家资质等级以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2亿元,增长9.4%;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3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08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5%,其中工业投资增长64.6%。投资在库项目238个,其中5000万以上168个,5000万以下70个。房地产开发投资119808万元,下降30.5%;商品房销售面积93222平方米,下降48.4%;商品房销售额67419万元,下降47.8%。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0653.7万元,增长4.9%。其中批发业零售额43184万元,零售业零售额617964.6万元,住宿业零售额21050.2万元,餐饮业零售额158454.9万元。

  全县共有116户限额以上调查单位,其中:45户联网直报企业,71户直报个体户(包含3户产业活动单位),全年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81369.9万元,增长3.5%

  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2643万美元,增长7.8%,其中进口8514万美元,增长12.6%,出口4129万美元,下降0.8%。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051万美元,增长5026.8%。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618.6万人次,增长22.5%,其中入境游客0.03万人,与上年同期持平。实现旅游总收入1986951万元,增长19.3%。

  六、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5269万元,同比增长5.4%。

  2023年客运量1030.5949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0138.073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798.27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102700.39万吨公里,青阳县城区公交线路5条,农村客运公交线路39条,出租汽车352台。截止2023年12月底我县境内公路总里程1599.3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1.4公里、国省道241.82公里、县道221.299里、乡道454.846公里、村道630.005公里。

  全县邮电业务总收入27065.83万元,增长5.8%。其中邮政业务收入6593.91万元,增长17.12%;电信业务收入20471.92万元,增长2.7%。年末固定电话用户978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73049户,互联网用户127044户,5G移动电话用户175264户。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收入261767万元,增长27.7%。其中地方一般收入130463万元,增长9.5%;上划中央收入126234万元,增长49.7%。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87988万元,增长14.1%;非税收入42475万元,增长1.1%。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242025万元,增长38.7%,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2.5%。全年财政支出295169万元,增长4.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72万元,增长4.2%;科学技术支出5562万元,增长109.4%;卫生和健康支出23099万元,下降7.6%;农林水事务支出58968万元,增长14.4%;教育支出41389万元,增长9.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323万元,增长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78万元,下降29.9%。

  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口径,下同)3275132万元,增长15.8%。其中住户存款2627672万元,增长17.8%;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49224万元,增长19.8%。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016951万元,增长8.8%;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432272万元,增长28.9%。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2023年末全县共有小学19所(包含1处教学点),专任教师865人,在校学生1320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全县有普通中学16所,专任教师1129人。其中,普通初中12所,在校学生7447人,专任教师635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9.86%;普通高中4所,在校学生6642人,专任教师494人。职业高中1所,专任教师85人,在校学生1931人。幼儿园24所,专任教师260人,在园幼儿5394人。

  新申请马德里商标0件。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5129件,有效发明专利346件,万人拥有量达15.04。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博物馆1个,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数字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为国家一级馆;青阳腔博物馆1个,影剧院1个,数字影剧院1个,乡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11个,农家书屋126个(其中村农家书屋110个、社区和学校书屋16个),农民文化乐园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7项。县图书馆年末图书馆总藏书量244371册,有效借书证数达21680个。

  2023年,全县更新村农家书屋图书6700余册,完成110个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实现村级农家书屋数字化全覆盖。举办“我和孩子共成长”绘本表演比赛、“知水节水护水,争当节水小先锋”公益讲座、”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诵读比赛等线上线下各类阅读推广活动160余场。

  全县卫生计生(健康)机构177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机构3个、村卫生室110个、民营医院7家、门诊部及诊所39个,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各1个,妇幼保健和血吸虫防治机构各1个。在岗职工总数22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54人,每千人口医生数3.38人,开设病床1568张,每千人口床位数6.79张。202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千分之1.87;婴儿死亡率千分之1.8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2023年出生人口总数为1201人;死亡数967人;女性初婚共488人,其中:19岁及以下1人,19岁及23岁间52人,23岁及以上433人,202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千分之1.87;婴儿死亡率千分之1.8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3年,全县人口出生率4.43‰,比上年增长0.45个千分点;死亡率3.57‰,降低2.76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86‰,比上年增长3.21个千分点。

  年末全县总户数83540户,年末户籍人口271032人。其中男性人口139074人,占51.3%;女性人口131958人,占48.7%;平均每户家庭人口3.24人;乡村人口170739人,占63%。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12元,比上年增长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55元,比上年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268元,比上年增长5.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6.67万人,待遇领取5.523万人。2023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9715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910人。农村低保年末保障人数7293人,城市低保年末保障人数926人。年末全县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6个,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床位数1941张。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开发投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单位;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正式公布一体化调查数据,与原口径数据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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