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口、居民收入
2022年末,全县总人口达36.9万人,在总人口中,乡村人口31.0万人,占84.1%;城镇人口5.9万人,占15.9%。2022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3.67‰,死亡率为8.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4‰。
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79元,同比增长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1元,同比增长1.8%。
注: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范围为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和国防项目。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及大个体。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铁岭调查队;畜牧业、水产品数据来自县农业农村局;进出口等数据来自县发改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县交通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局;文化数据来自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数据来自县卫健局;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