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辽宁省)2022年灯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 6月30日)

  根据年快报统计,现将2022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砥砺奋进,破冰前行,实现经济平稳运行,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48.6亿元,下降9.3%;第三产业增加值75.5亿元,增长4.9%。

  二、农林牧渔业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7.1千公顷。其中,稻谷播种面积21.3千公顷;玉米播种面积24.9千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8.0千公顷。其中,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5.7千公顷,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8千公顷。

  粮食总产量42.2万吨。其中,稻谷产量18.6万吨;玉米产量23.2万吨。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6.5万吨,油料作物产量0.9万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下降9.4%。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92.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0.2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水泥466.1万吨,铁矿石原矿871.1万吨。

  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共签订工程合同额9.9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本年新签订工程合同额5.1亿元,下降20.8%。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建设项目投资增长27.8%,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2.5%。商品房销售额8.0亿元,下降21.4%;商品房销售面积16.9万平方米,下降24.6%。

  五、国内贸易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9亿元,比上年增长0.1%。

  六、财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亿元,比上年下降32%。其中各项税收9.6亿元,下降17.4%。各项税收中,增值税3.2亿元,下降28.2%;企业所得税1.0亿元,下降52.2%;个人所得税0.2亿元,下降48.5%;城市维护建设税0.6亿元,增长41.0%;资源税1.9亿元,下降17.0%;房产税0.4亿元,增长7.7%;城镇土地使用税1.3亿元,增长60.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教育4.8亿元,增长6.8%;科学技术0.02亿元,下降58.0%;社会保障和就业5.9亿元,增长1.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9亿元,增长31.0%;节能环保0.3亿元,增长9.3%;城乡社区事务1.1亿元,下降20.7%;农林水事务4.3亿元,增长19.7%;交通运输1.2亿元,增长35.3%;住房保障1.1亿元,下降32.4%。

  七、金融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4.3亿元,比年初增加28.2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14.1亿元,增加29.3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10.1亿元,减少0.6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0.1亿元,比年初增长9.9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32.4亿元,增加1.7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117.8亿元,增长8.2亿元。

  八、教育

  学前毛入园率74.2%。幼儿园在园幼儿0.63万人。普通小学招生0.16万人,在校生1.30万人,毕业生0.25万人。初中学校招生0.25万人,在校生0.80万人,毕业生0.31万人。普通高中招生0.17万人,在校生0.50万人,毕业生0.1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362人,在校生650人,毕业生220人。特殊教育招生0人,在校生36人,毕业生0人。

  九、卫生

  年末各类卫生机构559个。其中,医院15个,卫生院1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2个,村卫生室398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年末各类卫生机构床位0.22万张,卫生总人员0.26万人。总诊疗人次63.26万人次,出院人数1.14万人。

  十、人民生活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2元,比上年增长2.8%。

  注释:

  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会有调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不包含农户投资,不含军工、国防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5.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6.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未扣除价格因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tjgongbao/db/925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