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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兴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旅游立市、工业新市、农业特市”发展战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综 合

  根据葫芦岛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39055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1277万元,同比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292210万元,同比下降3.8%;第三产业增加值757065万元,同比增长3.5%。三次产业比重为24.5:21.0:54.5。

  全市用电总量121511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工业用电量27733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9%。

  二、农 业

  2021年,我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680285万元,同比增长5.0%。其中:农业总产值283012万元,同比增长8.0%;林业总产值16386万元,同比增长5.7%;牧业总产值156007万元,同比下降7.1%;渔业总产值211084万元,同比增长11.8%;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3796万元,同比增长3.0%。

  农业经济平稳发展。乡村振兴“十本经”成果初显,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3个,新增设施农业2000亩,新栽名优果树50万株。启动省级花生现代农业产业园红崖子核心示范区建设,建成花生良种繁育基地1万亩,举办中国兴城首届海参产业发展论坛。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1年,我市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宏升卓越、凌河化工等7家企业实现技改升级,海思科制药被评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25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辽宁兴标壹网络上线企业达到87家,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2021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99148万元,同比增长0.1%;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89970万元,同比增长6.2%;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577203万元,同比增长1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4亿元,同比持平。

  2021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68589万元,比去年下降22.2% ;全年施工面积52.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竣工面积34.9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7%。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21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769069万元,同比增长1.0%。按投资渠道划分:其中,建设项目投资486776万元,同比增长7.9%;房地产开发投资282293万元,同比下降8.9%。

  本年房地产新开工面积8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6%。施工面积32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2%。

  五、交通和邮电及旅游业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增加值5.0亿元。据初步统计,全年完成客运量391.5万人次,完成客运周转量20136人公里。全市实现邮政业务总量6325万件,邮政业务收入实现5314万元。

  2021年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面铺开。深化“两链一线”布局,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拓展城区旅游项目,成功举办兴城海会、古城文化节、温泉康养理疗技能大赛等活动。古城景区、天逸山庄被评为辽宁省首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丰富乡村旅游活动,华山食用菌乡村游项目建成营业,三道沟乡头道沟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我市入选“2021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六、内、外贸易业

  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48822万元,同比增长0.1%。按城乡分,城镇地区零售额同比增长0.1%;乡村地区零售额同比增长0.1%。从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增长0.13%;零售业零售额增长0.11%;住宿业零售额增长0.98%;餐饮业零售额增长0.99%。

  2021年引进省外内资46.7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700万美元。

  七、财税与金融

  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160万元,比上年下降10.4%,地方财政收入150532万元,比上年下降24.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5945万元, 比上年下降0.5%,地方财政支出454556万元,比上年下降1.3%。其中,科技支出110万元,比上年下降6.8%;教育支出61452万元,比上年下降3.8%;农业支出62890万元,比上年下降13.0%;社会保障支出88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0.1%。

  2021年我市各项税收总额完成88503万元,同比下降15.6%。

  2021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44643万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933921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各项贷款余额2687733万元,比上年下降10.8%。

  八、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21年,我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宁远大桥建成通车,新建改造城区道路7条、农村公路186.6公里、“一事一议”村内道路151公里。完成东河、温泉河、兴城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实施供水降损改造、供热管网改造工程,新改建供电工程18项,改造老旧小区21个,2400余户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市容市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安装交通电子设备51处,施划标线1.5万平方米。新型智慧城市管理中心投入试运行,对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等8个领域实行动态监管,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更加优质。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彻底解决蓝天花园小区周边道路扬尘污染等一批环境问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我市被评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河湖“清四乱”行动,兴城河消除V类水体。开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行湾长制,加快推进渔业养殖尾水排放整治试点建设,实施觉华岛污水直排入海整治项目,不断改善海洋环境。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植树造林4.9万亩。推进违建别墅、土地卫片执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打击力度,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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