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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全市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2541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5723人,增长0.85%,年平均增长0.08%。

  图1-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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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503753户,集体户65127户,家庭户人口为3941233人,集体户人口为3129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5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因1983年以前泸州隶属于宜宾地区,泸州市尚未成立为地级市,因此没有一、二次人口普查资料。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区县人口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区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区县常住人口

  7个区县中,常住人口[2]超过70万人的区县有2个,其余区县的常住人口都在70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5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3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2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区县是泸县、江阳区、合江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2.06%。

  表2-1 各区县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江阳区 761576 17.90 13.64
纳溪区 354846 8.34 10.70
龙马潭区 479697 11.27 8.17
泸 县 764362 17.97 19.92
合江县 688731 16.19 16.82
叙永县 552979 13.00 13.85
古蔺县 651958 15.33 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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