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全市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25414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5723人,增长0.85%,年平均增长0.08%。
图1-1 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3]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503753户,集体户65127户,家庭户人口为3941233人,集体户人口为3129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5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因1983年以前泸州隶属于宜宾地区,泸州市尚未成立为地级市,因此没有一、二次人口普查资料。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区县人口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7个区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区县常住人口
7个区县中,常住人口[2]超过70万人的区县有2个,其余区县的常住人口都在70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5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3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区县有2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区县是泸县、江阳区、合江县,合计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52.06%。
表2-1 各区县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常住人口 | 比重[3] | |
2020年 | 2010年 | ||
江阳区 | 761576 | 17.90 | 13.64 |
纳溪区 | 354846 | 8.34 | 10.70 |
龙马潭区 | 479697 | 11.27 | 8.17 |
泸 县 | 764362 | 17.97 | 19.92 |
合江县 | 688731 | 16.19 | 16.82 |
叙永县 | 552979 | 13.00 | 13.85 |
古蔺县 | 651958 | 15.33 | 1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