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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达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7个县(市、区)、达州高新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3]

  全市常住人口为53854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82670人,下降1.51%,年平均下降0.15%。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2012786户,集体户66016户,家庭户人口为4947145人,集体户人口为4382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3人减少0.67人。

  三、7个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常住人口

  7个县(市、区)、达州高新区的常住人口中,超过90万人的有3个;80—90万人之间的有2个;少于80万人的有3个。常住人口最多的是宣汉县,常住人口最少的是达州高新区。

  四、7个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常住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除通川区常住人口增加314469人,其余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均减少,减少最多的是渠县,减少238968人;减少最少的是万源市,减少90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2020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上同意认定达州经开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达州高新区。其地域包括:原达川区斌郎乡、幺塘乡、南外镇划归6个村、河市镇划归13个村1个社区、金垭镇划归2个村、石板镇划归2个村1个社。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指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2013年6月28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73号文件批准:一、同意撤销达县,设立达州市达川区。以原达县(不含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的行政区域为达川区的行政区域。二、将原达县的碑庙镇、江陵镇、北山乡、安云乡、梓桐乡、金石乡、青宁乡、龙滩乡、檬双乡划归达州市通川区管辖。因行政区划调整,2010年通川区、达川区和高新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数据已按调整后行政区划作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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