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7年上升至9.16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43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92人,文盲率由4.53%上升为5.03%,上升0.5个百分点。
五、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2445人,占53.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3197人,占46.6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2970人,乡村人口减少6652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9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456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731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725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50184人,16-59岁人口为174833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