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兴宾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任务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兴宾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兴宾区常住人口[3]为92537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1028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095人,增长1.66%,年平均增长0.16%。

  兴宾区共有24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311988户,集体户11143户,家庭户人口为868209人,集体户人口为5716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8人减少1.00人。

  三、民族人口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6704人,占25.5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88673人,占74.42%,其中壮族人口为665642人,占全区常住人口71.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640人,下降1.1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7735人,增长2.64%,其中壮族人口增加9846人,增长1.50%。

  四、性别构成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8825人,占51.74%;女性人口为446552人,占48.2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18相比,上升0.05。

  五、年龄构成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228399人,占24.68%;15-59岁人口为556416人,占60.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0562人,占15.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3006人,占11.13%。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7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5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8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36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10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378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041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4418人上升为90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282人上升为113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541人下降为3931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843人下降为28141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8.66年提高至2020年的9.32年。

  八、文盲人口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27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25人,文盲率[8]由2.57%下降为2.30%,下降0.27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兴宾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31511人,占57.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3866人,占42.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5636人,乡村人口减少20054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2.74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 0-15岁人口为240961人,16-59岁人口为543854人。

  [7]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renkoupc/huanan/173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