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42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47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99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8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表5 分乡(镇)每10万常住人口中拥有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 大学 (大专及以上) |
高中 (含中专) |
初中 | 小学 |
全 县 | 5667 | 9220 | 50269 | 26660 |
饶 阳 镇 | 13542 | 5272 | 11905 | 5557 |
大尹村镇 | 1760 | 446 | 4366 | 2248 |
五 公 镇 | 3422 | 784 | 6040 | 3398 |
大官亭镇 | 2084 | 638 | 6817 | 4617 |
王同岳镇 | 2387 | 533 | 5111 | 2977 |
留 楚 乡 | 2408 | 832 | 9781 | 3802 |
东里满乡 | 2525 | 715 | 6249 | 4062 |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为9.07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4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95人,文盲率[8]由1.08%下降为0.80%,下降0.2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50422人,16-59岁人口为138021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