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流动人口[7]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为43666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880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3486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13401人,16-59岁人口为64386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本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