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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仁寿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仁寿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仁 寿 县 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仁寿县统计局

  仁寿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3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调查了近58万个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26.08万公顷(391.19万亩)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37万公顷(125.47万亩)。其中,水田3.92万公顷(58.77万亩),占46.84%;水浇地0.10万公顷(1.51万亩),占1.20%;旱地4.35万公顷(65.19万亩),占51.96%。耕地面积最大的乡镇是汪洋镇,占全县耕地的6.41%。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8.37万公顷(125.47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8.37万公顷(125.47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2万公顷(16.8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3.4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2万公顷(33.37万亩),占26.6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97万公顷(59.5万亩),占47.4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92万公顷(13.87万亩),占11.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3万公顷(1.88万亩),占1.50%。

  (二)园地3.69万公顷(55.43万亩)。其中,果园3.47万公顷(52.12万亩),占94.03%;茶园0.0020万公顷(0.03万亩),占0.05%;其他园地0.22万公顷(3.28万亩),占5.92%。园地面积最大的乡镇是文宫镇,占全县园地的10.74%。

  (三)林地7.18万公顷(107.5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37万公顷(80.53万亩),占74.85%;竹林地0.89万公顷(13.32万亩),占12.38%;灌木林地0.66万公顷(9.85万亩),占9.15%;其他林地0.26万公顷(3.89万亩),占3.62%。林地面积最大的乡镇是汪洋镇,占全县林地的8.82%。

  (四)草地0.08万公顷(1.21万亩)。其中,其他草地0.08万公顷(1.21万亩),占100.00%。草地面积最大的乡镇是视高街道办,占全县草地的20.02%。

  (五)湿地0.0008万公顷(0.012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不含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沼泽地)。其中,内陆滩涂0.0008万公顷(0.0125万亩),占100.00%;湿地面积最大的乡镇是高家镇,占全县湿地的31.8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8万公顷(47.64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0.50万公顷(7.47万亩),占15.67%;村庄用地2.64万公顷(39.64万亩),占83.21%;采矿用地0.03万公顷(0.45万亩),占0.9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1万公顷(0.08万亩),占0.17%。

  (七)交通运输用地0.68万公顷(10.223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002万公顷(0.0036万亩),占0.04%;公路用地0.37万公顷(5.53万亩),占54.09%;农村道路0.31万公顷(4.69万亩),占45.8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6万公顷(23.3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19万公顷(2.79万亩),占11.92%;水库水面0.35万公顷(5.26万亩),占22.51%;坑塘水面0.88万公顷(13.23万亩),占56.61%;沟渠0.13万公顷(2.02万亩),占8.66%;水工建筑用地0.0046万公顷(0.07万亩),占0.3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仁寿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仁寿县统计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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