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表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合计数不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个。
2.个体经营户数为清查时的个体经营户数。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5415个,比2013年末增加10707个,增长72.8%。其中,内资企业25244个,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7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84个,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6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23202个,占91.3%(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
比重(%) |
|
合 计 |
25415 |
100.00 |
内资企业 |
25244 |
99.3 |
国有企业 |
67 |
0.3 |
集体企业 |
71 |
0.3 |
股份合作企业 |
14 |
... |
联营企业 |
5 |
... |
有限责任公司 |
1716 |
6.8 |
股份有限公司 |
169 |
0.6 |
私营企业 |
23202 |
91.3 |
其他企业 |
— |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87 |
0.3 |
外商投资企业 |
84 |
0.3 |
注: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以“...”表示(下同)。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0.9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4.74万人,增长31.9%。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2.80万人,增加4.96万人,增长17.8%;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8.16万人,增加9.78万人,增长53.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96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30.67万人,占50.3%;批发和零售业8.27万人,占13.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3万人,占5.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56万人,占65.9%;住宿和餐饮业14255人,占14.3%;制造业8222人,占8.3%(详见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