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个,比2013年末减少33.3%;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7.0%,比2013年提高4.4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29亿元,比2013年增长22.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4.6%,比2013年提高7.5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件,比2013年增长16.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7.9%。
五、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8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94.5%,比重比2013年末提高了0.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1%,下降了0.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2%,下降了2.2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93%,提高了0.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4%,下降了0.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从业人员占1.6%,下降了0.6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8.4%,比重比2013年末下降了3.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1.6%,提高了3.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1.2%,比2013年末下降了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48.8%,提高了9个百分点。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