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特色发展、全面振兴”上展现新作为。
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肉鸽省级产业园建设,推动丝苗米省级产业园扩面增量,积极创建预制菜、单丛茶、油茶等省级产业园,新培育2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径南镇创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高标准建设径南浊水村、新圩大村村2个乡村产业社区试点。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农产品直供配送平台,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新增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5个以上。培育壮大兴宁鸽等“梅字号”“粤字号”农业品牌,打造“兴宁丝苗香米”区域公用品牌,新认定“两品一标”农产品2个以上。
建设和美乡村。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全域开展“五美”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项目,全力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做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厕所革命”、“三线”整治、“四旁”植绿、“五边”绿化美化等工作,深化村庄规划编制和执行,强化农房规划建设管控,提升乡村风貌,实现75%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全面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推进古村落、美丽村庄开发,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发展休闲农业、特色民宿、康养旅游等新业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守牢两条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健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机制,推进垦造水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2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比去年只增不减,打造“粤东北现代粮食产业核心示范区”,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激发振兴活力。深化拓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探索建设综合功能农村区域性服务中心。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推广“农村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等模式,发挥乡村人才驿站作用,培育一批乡土专家、新型职业农民。强化乡村治理,推动移风易俗,建设良法善治乡村。
(四)推进强县促镇带村,在“城乡一体、深度融合”上展现新作为。
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要求,聚焦交通、水利、新基建等领域,大力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项目,推动基础设施向镇村延伸。提速建设梅龙高铁(兴宁段)、高铁站前综合广场和配套工程,配合梅汕高速扩建,做好汕梅赣高速兴宁至寻乌段前期工作。加快官汕路改建,实施省道228线径南至龙田段、省道333线黄陂至罗岗段、省道226线兴宁东高速出口至新圩段等改造项目,推进河惠莞高速罗浮连接线、“一江两岸”等公路工程建设,力争省道226线罗浮至新陂段改建工程年底开工。做好“四水文章”,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碧道建设、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合水水库清淤工程,争取年底动工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水系连通工程。加快完善电网、综合能源站、信息网络、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动工建设110千伏兴中输变电工程,新建中低压配电网99公里。
推进城镇建设。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着力打造梅州副中心城市。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高质量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南部新城建设,有序有效盘活利用城区土地资源。科学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安置区建设,抓好一批市政道路改造、“三旧”改造、农贸市场改建等项目,改造提升8个老旧小区,谋划实施南部新城市政排水防涝项目,推进老城区供排水改造,完成市民广场周边雨污管网工程。强化乡镇联城带村节点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要素配置、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等“五个一体化”,把镇街打造为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建设美丽圩镇,实施11个圩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支持中心镇和专业镇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把水口镇、叶塘镇打造为县城副中心。
强化精细管理。坚持建管并重,下足“绣花”功夫,提高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用好“数字城管”,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路灯、智慧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村居)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抓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启动静脉产业园二期、南部新城垃圾中转站项目,建成宁新、石马两个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实现城区建成区80%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常态化整治“六乱”“两违”,推动“两美”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力争成功创建省县级文明城市。
(五)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建设绿美兴宁。高标准推进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八大工程,全面落实林长制,抓好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科学优化树种林种结构,大力营建乡土阔叶混交林,不断优化林分质量、改善森林林相,完成林分林相改造2000亩以上、高质量水源林6200亩以上、新造林抚育1.3万亩以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全面完成铁山嶂废弃矿区综合治理等山水修复项目建设,年底前持证在采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