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强化秸秆禁烧县、乡、村三级网格,将秸秆禁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突出秸秆机械粉碎还田、饲料化利用、工业加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规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加快绿色矿山建设,鼓励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废渣资源综合利用,引导企业技改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引进绿色生态龙头企业,对接中能建崇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科学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积极创建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县。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持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做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扬尘管控、噪声防治和散煤治理,加大柴油货车等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整治。强化伏漫水库和念向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深入开展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紧盯危废规范化管理排查和尾矿库污染治理。做好治山理水文章,严格执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林资源保护。不折不扣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加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治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整县污水集中处理率逐年提升。持续推进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实现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质量。继续推进造林绿化,年度造林1.8万亩,加强森林抚育管护,持续调整树种结构,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森林覆盖率达63.7%以上。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力争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持续巩固提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成果,重点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与评价工作,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加快建设美丽天等和生态文明强县提供有力保障。
(九)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县域发展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农村保险改革,着力提升保险保障服务水平,促进“三农”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和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监管能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完成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健全跨部门协同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机制,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数字化手段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探索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推进自助终端“一机通办”,深化拓展“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全面清理整治变相审批和许可。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互联网+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实现市场领域监管全方位、常态化。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涉企证照电子化步伐。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体系。健全暖企行动、四家班子联系企业制度和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制度,常态化执行“一对一”服务制和“月访制”,推动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有效落实。
着力挖掘消费潜力。规范发展夜间经济,有序发展假日经济,借助“丰收节”“三月三”等特色节日推动消费提档升级。组织举办各类线上线下特色产品展销(推介会)活动,不断扩大消费规模。探索体验式购物、采购型专业市场、特色餐饮、品牌化酒店等现代商贸体系,鼓励发展“生鲜电商+宅配”新模式,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加大引资融资力度。持续强化“一把手”带头抓招商,选派联合招商队伍驻点招商,建立完善落实项目包干责任制,充分调动全域全员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托大型企业引进配套项目,建设完善产业基础和综合配套设施服务,推动产业集群发展。深入推进粤桂协作帮扶,引进更多企业到天等投资兴业。聚焦新能源、新业态、锰矿加工等重点产业链,力争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总投资额25亿元以上。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发展力度,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规模。搭建“政银企”信息互通和精准服务的高效平台,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企业安心投资、顺心办事、舒心创业。
(十)聚焦民生福祉,着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创业工作。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积极创建自治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示范县。探索“工会+农民工”新模式,引导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400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
持续建设社会保障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基本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密切关注低保户、残疾户和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应补尽补。聚焦青年工作,持续推动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要点。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生育政策同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深入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切实加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