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2.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750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3.实施项目建设提速行动。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网络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4.建立项目建设责任清单,实行重大项目批次开工,开展项目建设“五比”活动,确保一季度开工率超70%,上半年全部开工,全年完成投资950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网络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5.强化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考核问效,开展项目建设季度观摩,全年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6.扎实开展“四闲”专项整治,盘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重点项目。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67.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产业基金,力争撬动民间投资增长20%以上。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四、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
68.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9.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不断扩大公办园、普惠园占比。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0.支持灵武市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国家验收。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
71.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推动校舍条件达标和标准班额办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2.创建智慧示范校园53所。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网络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3.新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42所,确保银川四十一中等13所学校7月份前投入使用,新增学位2万个以上,解决好新市民等群体子女就近入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4.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双优”计划,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5.深化与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高校深度合作。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76.规范民办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办好特殊教育。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8.深化“市(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9.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财政科技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全社会R&D强度达到2.1%。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80.建设贺兰山(院士)实验室。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81.打造重点企业创新平台30家以上。
牵头部门: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