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刘立桢
主责部门: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
103.推动智慧小区建设。为明珠山水郡、德惠西等36个小区安装高清监控系统,为石油家属院等14个小区安装智能车行门禁9套,人行门禁12套,全面提升小区智慧化水平。
责任领导:刘立桢
主责部门:市房产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104.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建立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城市精细化管理流程、措施。强化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管理,加强流动商贩摆摊设点分级管理,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化,加大噪音扰民、私搭乱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行为整治力度,塑造干净整洁的城市面貌。
责任领导:刘立桢、周俊锋
主责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05.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印发2023年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市创城办工作专班,完善创建任务清单、网上测评资料联系人、网上测评资料销号管理等制度,扎实推进“包街”责任制、文明交通劝导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农贸市场、背街小巷、规范养犬、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责任领导:王晋婷
主责部门: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06.持续提升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修复能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自然保护地环境监管,全面加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力度,加快推进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讨赖河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修复能力。
责任领导:马元永、刘立桢
主责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
关单位
107.开展城市公共绿地品质提升行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市区街头绿地和公园景区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城市小游园和微绿地,高标准做好市区主要干道、广场、公园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花卉图案美化和立体植物雕塑修复,加强城市道路行道树、公共绿地和公园景区道路绿地精细化管理养护,打造多品种、多色彩绿化景观。
责任领导:刘立桢
主责部门: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08.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巩固。加快推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剩余2个具体问题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动态更新整改情况,做好问题整改台账收集整理工作。持续巩固两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成效,认真开展整改情况复查复核“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无遗漏、全覆盖、不反弹。
责任领导:马元永
主责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九)持续强化科教支撑
109.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面落实《嘉峪关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嘉峪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扩容工程,新建东安街区幼儿园项目,协调完成富力花园幼儿园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市一幼创建甘肃省领航幼儿园,南市区幼儿园、五一街区幼儿园和四0四综合保障区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始招生,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
主责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10.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市。制定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完成两轮次学校自查和市级自评,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争取顺利完成省级、国家级评估验收。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
主责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11.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按照“分类办学、错位发展”原则,持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师培训、表彰、教学质量激励等改革,擦亮高中教育品牌名片。加强与中核四0四公司、清华附中沟通对接,配合完善合作办学框架,争取清华附中优质教育资源落地。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
主责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12.做强职业院校重点专业。支持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指导职业院校“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做强优势专业,加快“技能甘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化职普融通试点改革,加强校企合作,共同修订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提升“融入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内涵,推广教师假期进企业实践制度,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达到30000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