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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阳新县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79.加快补齐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启动龙洋水厂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主支管网向镇区延伸,解决洋港、龙港、排市等区域供水问题。(牵头单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指挥部,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城发公司、县交建公司,相关镇场区)

  80.加快乡镇污水管网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相关镇场区)

  81.主动融入电力“高速公路”,加快总投资22.8亿元的黄石-陶港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特高压工程建设指挥部,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特高压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镇场区)

  82.新建5G基站22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铁塔公司)

  全方位抓好生态保护

  83.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区禁鞭等重点工作,确保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镇场区)

  84.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快推进长江大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完成长江排口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相关镇场区)

  85.加快网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网湖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牵头单位:网湖湿地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城发公司、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城发公司)

  86.大力推进洋港崩山村地下水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洋港镇)

  87.严格落实“林长制”,新增造林1.68万亩,创建绿色矿山5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相关镇场区)

  88.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光伏等新能源,稳步推进清洁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场区)

  七、紧盯民生关注热点,更强担当提升公共服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民生小事,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拓宽居民就业增收新渠道

  89.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推进各类群体多渠道就业,新增零工驿站、人才驿站7个,推进阳新鞋匠创建国家级劳务品牌。(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场区)

  90.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新增城镇就业65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场区)

  91.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相关镇场区)

  92.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相关镇场区)

  回应人民满意教育新期盼

  93.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启动总投资14亿元的县职业教育园和青少年研学综合实践营地建设,新建高铁新城中学,支持阳新一中创建全国文明校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相关镇场区)

  94.着力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巩固“双减”工作成效,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场区)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新水平

  95.实施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场区)

  96.加强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持续提升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场区)

  97.支持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科技局,县人民医院)

  98.加快县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和滨江新区医院建设。(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城发公司、县人民医院,城东新区、富池镇)

  99.深入推进“323”[14]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场区)

  10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镇2家、省级卫生镇3家,省级卫生村达到8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场区)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新阵地

  101.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推出一批文化研究成果和文艺精品力作。(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县文联;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场区)

  102.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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