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三十二)市市场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280.优化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各级各类企业参与和制定行业标准。
281.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三十三)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的工作
282.推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283.加快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6个卫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84.深化县域医疗一体化改革,提升县级医院接诊和重症救治处置能力,加强二级以上医院重症单元建设。
285.优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加强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的管理,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守护好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86.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87.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288.提升中医院中医药服务水平。
289.整合利用医疗设施设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90.每个县建设1所80—150个托位的示范性公办综合托育机构(民生实事之一)。
(三十四)市医保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291.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292.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
(三十五)市供销社牵头负责的工作
29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十六)市残联牵头负责的工作
294.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救助范围从0—6岁扩面到0—15岁(民生实事之一)。
295.实施扶残助学圆梦工程(民生实事之一)。
(三十七)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的工作
296.加快推进国家级杂粮产品质检中心建设。
八、李硕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三十八)市教育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297.改扩建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小学、十二中和忻一中学术会议中心。
298.加快推进市区十四中(雁门小学)、杏林小学、师院附小、附中4所学校建设。
299.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成6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确保县级公办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60%。
300.完成47所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
301.加快5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重点专业建设。
302.规划建设忻州现代康养职业学院。
303.推进山西传媒学院在忻设立实训基地、配套影视基地。
304.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
30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06.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振兴县域高中。
307.落实“双减”政策。
308.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309.规范校外培训。
310.深入推进高考改革。
311.城区小学生“放心午餐”实现全覆盖(民生实事之一)。
312.推动人口20万以上的县特殊教育全覆盖(民生实事之一)。
(三十九)市退役军人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313.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314.做好双拥工作。
(四十)市金融办牵头负责的工作
315.巩固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改革成果,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不断提升担保体系建设层级。
316.推进“政银企”深度合作。
317.深入推进农信社化险改制,力争完成忻州农商行化险工作任务。
318.加强信用风险管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319.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320.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推进“转型金融”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十一)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32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0家。
322.建设高水平双创平台,培育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新型研发机构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