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县共建成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13个,保证了每个乡镇均有一个文化站。
2022年,罗平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4个。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有三级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医院1所,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所,一级甲等卫生院6所,一级乙等卫生院6所。全县各级各类机构共开设床位4173张,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444人,其中:中执业(助理)医师1208人,注册护士2764人。
九、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环境保护系统人员35人。全县共有2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万峰山自然保护区,珠江水系水生野生自然保护区。全县共有水库25座,其中:中型2座,小(一)型4座,小(二)型19座。总库容3563.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2935.9万立方米。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100%。
年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022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列入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数据9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5%;死亡1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6.7%;受伤2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50.0%;直接经济损失1081万元,同比减少3.64万元、下降0.3%。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呈现“四下降”态势。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户籍总人口66.44万人,同比增长0.4%;其中:男性35.24万人,女性31.20万人,男女比例为1.13:1。户籍出生人口6907人;户籍死亡人口3493人,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34元,同比增长5.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800元,同比增长2.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652元,同比增长6.4%。
2022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8444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数301000人。医疗保险共有参保人数568332人,工伤保险共有参保人数31294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7200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10370户,23380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居民1432户,2308人,特困户880户,904人。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5336人,新增城镇就业3716人。
注释
[1] 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一般绝对量保留2位小数,相对数(如:增速、比值)保留1位小数点。
[2] 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 粮食总产量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
[4] 肉类产量、牛奶产量、禽蛋产量、生猪存栏出栏数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
[5] 除中药材为快报数外,其余农产品产量均为年报数。
[6] 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 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8]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9] 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10] 2022年年末常住人口,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为13.95万人,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为30.98万人,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8.33万人。
[1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提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12] 公报中财政、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保险、证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水利、林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