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 安全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9 起, 同比增长 12.5%, 其中道 路交通 2 起, 工矿商贸 2 起, 建筑领域 5 起; 死亡人数 9 人, 同 比持平。火灾事故 931 起, 直接财产损失 183.7 万元。
( 四 ) 环境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8 天, 优良天数比例 84.4%, 细颗 粒物 ( PM2.5 ) 37 微克/ m³, 同比持平 。地表水水质总体持续改 善,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为100%, 比上年提升 27.3 个百分点; 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全年完成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45.0 万吨, 无害化处理率 100%。
注:
1. 公报中 2021 年地区生产总值按照最终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2. 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据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 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 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第二产业是指工业 (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 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