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2022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67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民营医院1个,卫生院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台江县卫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妇幼保健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其他卫生机构152个;卫生机构病床床位791张,其中城镇546张,乡镇(街道)卫生院245张;县乡两级卫生技术人员1122人(在编784人(含备案制),临聘338人),全县建有村卫生室139个(含3个易地搬迁安置点)。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73677人,其中:男性人口92731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3.39%;女性人口80946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6.61%。按城乡划分:城镇人口50225人,乡村人口123452人。全年全县出生人口1576人,出生率为9.07‰;死亡人口1028人,死亡率为5.92‰;自然增长率为3.16‰,比上年下降1.16个千分点。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79元,比上年增加1891元,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96元,比上年增加837元,增长7.5%。
2022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06822人(包括职工养老保险1343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3388人);失业保险的人数为4559人;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3267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4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90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890.81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139.16万元;工伤保险金311.2万元。2022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6158人,参保率为101.33%;全年各级共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6亿元,报销医疗费达1.12亿元。开展医疗救助17880人次,发放救助金1874.65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全年发放保障对象27258人次、发放保障金955.6378万元。农村低保全面实施,全年发放保障对象120381人次、发放保障金3448.4716万元。全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3225人次、发放保障金342.9979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22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其中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综合指数为2.21;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域2个地表水断面(平敏大桥、施洞)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下降50%;死亡3人,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