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1234567”发展定位,科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坚持把“农业多贡献、工业挑大梁、投资唱主角、消费促升级”作为工作着力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构建甘孜北路和谐新样板、发展新标杆、绿色新家园、民生新高地、旅游新驿站。
一、概况
炉霍县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东连道孚县,西接甘孜县,南邻新龙县,北靠色达县,东北与阿坝州壤塘县和金川县毗邻。全县总面积4477.13平方公里,水利资源总蕴藏量为15.48亿m³,全县平均海拔为3860米。2021年年平均气温为6.6℃,年极端最低气温为-18.7℃,年极端最高气温为28.2℃;年总降水量为630.2毫米,日最大降水量为26.1毫米,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30天,年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34天;年总日照数3377.6小时,年日照百分率77%;全年有霜期218天,无霜期147天;年最多风向东南风,年极大风速 40.9m/s ,出现大风天气次数103次;年平均地面温度 9.8℃ ,年地面最高温度 62.6℃, 年地面最低温度 -19.6℃;年平均相对湿度57%,年平均气压672.3hpa。
二、社会经济
根据州统计局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增速较全国水平低1.6个百分点,较全省水平低4.3个百分点,较全州水平低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9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1.62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8.67亿元,增长6.7%。三次产业增加值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3.27%、12.78%和63.95%;三次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1.5个、0.8个和4.2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为25:12:63。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5.5亿元,增长7%,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为39.9%。
人均GDP达到29148元,比2020年增加1823元,增长6.2%(附件4)。
(一)农业
2021年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8.7万亩,粮食产量1.03万吨,增2.6%,单产188.67公斤/亩,增长2.8%。2021年末各类牲畜存栏17.98万头(只匹),下降11.2%。全县各类牲畜出栏6.22万头(只),下降24.7%。全县肉类总产量4630吨,下降21.8%。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67万千瓦,较上年同期增长1.6%。
(二)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统计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属于电力、乳制品企业。2021年工业增加值实现1.16亿元,增长16.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9.9%。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02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6.68亿元,同比减32.5%。
(四)国内贸易
2021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8亿元,增长10.9%。
(五)财政、金融
2021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实现0.52亿元,增长16.6%。地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35亿元,增长26.3%。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8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
(六)教育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52所,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共11710人。其中,幼儿及学前2006人,小学在校学生6272人;小学净入学率达100%;初中在校学生2684人,初中毛入学率达112%;高中在校学生656人,职业教育在校生92人。
全县共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657人。其中,幼儿园43人、小学404人、初中169人、高中41人(附件8)。
(七)文化、卫生
2021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85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44张,卫生技术人员309人,编制床位491张,实际开放床位244张,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7.63万人次。
2021年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等各项事业继续发展。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专业团体1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文物管理所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站 (乡镇级综合文化站16个、村级文化活动室98个)。有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0处州(县)级文化保护单位。
全县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0% ,电视综合覆盖率 100%,有线电视用户21户。
(八)人口和就业
2021年末,全县公安户籍户数11869户,人口47693人,总人口中,农业人口40722人,非农业人口6971人。其中男性为23772人,女性为23921人。户籍总人口中,藏族46310人,占97.1%;汉族1327人,占2.8%;其它民族55人,占0.1%。 全年出生人口871人,人口出生率 1.8%;死亡人口380人,人口死亡率0.8%;人口自然增长率1.01%。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 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82元,增长9.9%。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549元,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271元,增长3.9%。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4元,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42元,增长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