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江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重点小流域五河三库,除胜利水库以外,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达到省、市下达目标任务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年平均气温17.2度,年降水量1458.1毫米,日照时数1486.4小时。
全县共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6人;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户籍总数11.11万户,户籍总人口34.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07万人,女性人口16.9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161人,人口出生率6.2‰;死亡人口2656人,人口死亡率7.62‰,人口自然增长率-1.4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24元,增长8.3%,人均消费性支出24863元,增长8.7%,恩格尔系数为35.4%,较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93元,增长10.4%,人均消费性支出17755元,增长10.7%,恩格尔系数为35.9%,较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29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01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4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0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5万元。
全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4万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6.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7.6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88万人。全年共发放养老金11.28亿元,发放失业金341.17万元,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4152.47万元,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8499.78万元。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正式数据以2022年《洪雅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