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2017—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后的数据。
4.公报中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及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公安户籍口径。
5.公报中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对外贸易、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