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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宜宾市叙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45家,省级创新型企业15家,企业技术中心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家、市级9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技孵化器2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质量检验检测平台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家、市级产研院2家、市级众创空间3家。

  强化科技宣传培训服务。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组建了以29名省市区三级专家教授为成员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为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指导、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12场次。

  十一、人民生活和环境保护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08元,比上年增加2989元,增长10.2%。从收入构成看,居民工资性收入17406元,增长11.6%;经营净收入6693元,增长9.1%;财产净收入1867元,增长8.2%;转移净收入6243元,增长8.4%。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00元,比上年增长9.4%。从收入构成看,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7806元,增长10.2%;经营净收入4502元,增长7.9%;财产净收入3159元,增长7.3%;转移净收入7434元,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384元,增长10.0%。其中,食品烟酒人均消费支出8470元,增长9.3%;衣着人均消费支出2376元,增长9.3%;居住人均消费支出4987元,增长9.8%;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支出1685元,增长11.1%;交通通信人均消费支出3156元,增长10.7%;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支出2560元,增长10.1%;医疗保健人均消费支出1310元,增长13.1%;其他用品和服务842元,增长9.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3.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26元,比上年增长10.9%。从收入构成看,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6237元,增长13.8%;经营净收入9046元,增长10.3%;财产净收入479元,增长8.2%;转移净收入4965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54元,增长12.6%。其中,食品烟酒人均消费支出5860元,增长7.1%;衣着人均消费支出1391元,增长14.5%;居住人均消费支出3217元,增长15.4%;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支出1323元,增长,15.8%;交通通信人均消费支出1728元,增长16.8%;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支出922元,增长19.8%;医疗保健人均消费支出1016元,增长17.8%;其他用品和服务人均消费支出298元,增长,12.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7.2%。

  2021年,区二中点位PM2.5为33.4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增长8.4%;优良(达标)天数为317天,增长2.9%;市政府点位PM2.5为43微克/立方米,增长15.3%;优良(达标)天数为267天,下降4.1%。

  水环境质量情况:我区境域内地表水考核断面共10个,涉及岷江、金沙江等7条河流。分别为国控4个(挂弓山、凉姜沟、石门子、越溪河口),省控4个(麻柳坝、鹰嘴岩、马鸣溪、李庄镇下渡口),市控2个(横江镇、原钟村村委会)。2021年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比例为100%。全区无劣V类水体。

  十二、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总户数为32.22万户,总人口为100.2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79万人,乡村人口49.45万人;男性51.80万人,女性48.43万人。当年出生人口8684人,当年死亡人口575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81‰。

  全年发放职业培训补贴211.2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452.8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229.56 万元、创业补贴38.5 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34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3.51 %。

  全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7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4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0.8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6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36.86万人。2021年,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测算113批次1837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5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15人,一次性领取64人,实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全年支付各项社保待遇17.9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4.17万人10.5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付6400余人4.51亿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488人3022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2600余人2799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3.19万人2.27亿元。

  年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2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37万人,增长5.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5.61万人,比上年减少1.10万人,下降1.5%。

  全年累计资助7.53万名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缴费支出2107.59万元。各项医保扶贫政策累计惠及贫困人口就医2.21万人次,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1354.03万元。

  年末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9家。参保职工异地住院国家平台累计直接结算1400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253.55万元;参保居民异地住院国家平台累计直接结算4903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962.95万元。

  年末纳入医保诊疗项目8319个,纳入国家药品目录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纳入目录管理中药饮片892种,纳入单行支付管理谈判药品124个、高值药品18个,按乙类支付谈判药品160个。全年开展集中招采十批次,涉及 181个品规,平均下降53.0%。

  2021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620元/人/月和430元/人/月,全年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4843人次,农村低保累计保障24.62万人次,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7355.10万元。开展临时救助2526人,全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76.25万元。开展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5775人,全年累计发放帮扶金299.98万元。2021年,全区城乡特困标准分别为650元/人•月和 806元/人•月,3876名特困供养人员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和护理费3583.07万元。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36.44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67.411万元,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161.31万元。为749名逝者减免惠民殡葬费用157.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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