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共有卫生机构44个,卫生技术员1069人,其中:执业医师253人,注册护士436人。卫生机构床位数1166张。
全年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家,全年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成交总额4123万元,同比增长14.3%。
全年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个,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2131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 家,其中,采矿业2家,制造业5家。
九、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公安户籍人口总户数为95175户,户籍人口225668人,常住人口179019人,出生率6.99‰,人口自增率下降2.19‰,城镇化率49.77%。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80元,比上年增加1292元,同比增长6.4%。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5.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8.7%;经营净收入增长5.4%,占比14.9%;财产净收入增长9.8%,占比10.1%;转移净收入增长8.3%,占比26.3%。
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18元,比上年增加1424元,同比增长4.7%。
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83元,比上年增加1005元,同比增长7.7%。
城乡收入比为2.28:1,较上年同期缩小0.06。
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03631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09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1538人。全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7088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742人。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866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0225人。
全县有城镇低保对象2489人,农村低保对象12599人。农村特困人员3610人,城市特困人员58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22年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30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1.5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2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3吨;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359天,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0.8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02%。单耗GDP能耗同比下降2.25%。
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历史数据进行了统一修订,生产总值为修订后数据。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部门2021年数据均为最终核实数。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森林覆盖率、营造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数据来自林业局;公路数据来自交通局;邮电数据来自邮政管理局、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公司;旅游数据来自文旅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平利分行;保险业数据来自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教育数据来自教科局;专利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卫健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医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应急管理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民政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