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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2年长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公路客运量308万人次,同比下降25.0%,客运周转量8000万人公里,同比下降53.4%;公路货运量460万吨,同比增长17.9%,货运周转量51193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7.9%。全县年末使用载客汽车110辆,拥有客位3759个,同比增长1.8%;载货汽车290辆,载货汽车总吨位4700吨,同比增长21.3%。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11832.5万元,同比增长12.4%,其中,邮政业务总量412万元,同比增长14.4%;电信业务总量11420.5万元,同比增长12.3%。互联网宽带用户达到57456户,同比增长9.8%;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155970户,同比增长2.9%;数字电视用户数82459户,同比增长7.9%。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0亿元,同比增长34.5%。其中:税收收入9.93亿元,同比增长38.2%;非税收入0.76亿元,同比下降0.9%。

  全县财政支出27.96亿元,同比增长24.0%。其中,财政八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依次为3.26亿元、0.80亿元、3.76亿元、0.042亿元、3.62亿元、2.02亿元、0.34亿元、4.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3%、5.2%、10.4%、66.7%、15.4%,31.5%、-51.2%、31.9%,累计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66.6%。农林水支出4.87亿元,同比增长34.0%;交通运输支出1.45亿元,同比增长44.4%。

  2022年,全县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95亿元,同比增长5.6%。2022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107.92亿元,同比增长11.4%;比年初新增10.9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6.88亿元,同比增长17.3%,比年初增加12.7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1.3%。金融机构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5.54亿元,同比增长9.5%,比年初增加3.9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之下降1.8%。住户贷款21.65亿元,同比增长18.4%。其中,短期贷款3.62亿元,同比下降1.2%;中长期贷款18.03亿元,同比增长23.3%。存贷比由去年的3.313上升至3.352,其中,住户存贷比由去年的4.05下降至4.013。

  八、教育和文化

  全县有普通高中1所,教师269人,在校学生2788人;职业高级中学1所,教师138人,在校学生1295人;初级中学9所,教师546人,在校学生4960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小学37所,教师969人,在校学生10396人。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全县共有公办幼儿园27所,在园幼儿人数达到0.4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9.02%。

  全县共有剧院、影剧院1个,露天舞台72个;表演团队10个,226人;公共图书馆1个,馆藏图书70千册,农家书屋133个;文化馆1个,自乐班32个,512人。

  九、卫生

  全县拥有各类医院、卫生院19所,共计1011张,同比增长4.77%。其中,拥有各类医院6所(含民营医院),医院床位数850张,同比下降1.05%,医院卫生技术人员907人,同比下降31.8%;拥有镇(街道)卫生院13所,卫生院床位数161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58人,同比增长133.7%,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力量稳步提高,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增速超过县城各类医院,分级诊疗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全县拥有卫生防疫人员29人,村级卫生室140个,村级卫生员140人,村级卫生室做到了全覆盖。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末全县总户数(公安局户籍)60863户,比上年增加21户;总人口185405人,比上年末减少466人。据省、市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评估,2022年底全县常住人口为14.7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达到6.1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48%,较2021年提高0.18个百分点。

  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08元,较上年增加1363元,同比增长6.3%,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18元,较上年增加923元,同比增长7.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646元,较上年增加1466元,同比增长3.8%,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89,较上年缩小0.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

  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全县建成县级社会福利院1个,敬老院1个,社会救助中心1个。2022年,发放特困供养金329.5万元,同比增长15.3%;发放城市低保款613.8万元,同比下降2.35%,60岁以上老人“新农保”待遇领取标准由2021年末的148.8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55.5元每人每月,同比增长4.5%,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特困供养金、高龄补贴、“新农保”待遇逐年提高。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着与分项之和与合计不相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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