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3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7.7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96万人,减少3516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9.42万人。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08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6万人,增加0.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24万人,增加0.04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0.54万人,减少0.2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00万人,增加0.25万人。
年末全县共有城镇居民6826人和农村居民39760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40人,全年临时救助37904人次。国家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486人。
表52021年社会保障各项指标
指 标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比上年增减幅度(%)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
人 人 人 万人 |
32951 16622 6826 39.42 |
31952 15903 7378 40.09 |
3.1 4.5 -7.5 -1.7 |
年末全县有社会服务中心25个,社区服务站342个,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6个。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争取省列科技项目2项,落实资金70万元;市列科技项目3项,落实资金33万元。申请专利权145件,其中实用新型113件、外观设计30件,发明专利2件。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55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学5所,独立初中29所,小学219所(含教学点122个),职业学校1所,幼儿园197所(其中公办185所、民办1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公办教职工6940人,其中专任教师6854人,高中专任教师1090人,初中专任教师1804人,职业学校专任教师290人,小学专任教师2735人,幼儿园专任教师910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25人。全县在校学生69457人,其中普通高中9853人,初中14948人,中等职业学校3957人,普通小学27799人,在园幼儿12758人,特殊教育学校160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中适龄学生入学率100%。
全县参加普通高考考生5501人,高等院校录取学生5009人(含单独招生和中职生),高职(专科)及以上上线人数4112人,上线率为99.3%,其中一本线上1372人,上线率为33.1%;二本上线1775人,上线率42.9%。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各1个,乡(镇)文化站24个,村文化室333个。全县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6%,有线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3380公里,有线电视用户1.20万户。
全年接待游客284.5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3%;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6.6亿元,增长4.1%。
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516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 1 个,妇幼保健院1 个,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个,乡镇卫生院 25 个(含两个分院),个体诊所112个,村卫生室370 个。年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064人,比上年增长2.3%。医疗卫生机构床为 2666张。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地1713个,体育场地面积61.12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68平方米。全年体育获得各类奖牌5枚,其中金牌1枚。
十一、资源、环境与应急管理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7天,优良天数为337天,优良率为94.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4.5%。大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下降10.0%。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下降16.7%。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
全县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0%,其中葫芦河全年水质综合评价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100.0%。
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0.66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3061.3万立方米,比上年上升5.5%。其中,生活用水量958.3万立方米,上升2.6%;工业用水量47万立方米,上升9.3%;农业用水量2022万立方米,上升7.0%;生态用水量34万立方米,下降5.6%。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为8.7℃,年日照小时数2023小时,年降水量371.6毫米。全县气象雷达观测站点1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个。
全县共有地震台站7个,有人看护无人值守的地震监测台站7个。其中,省地震局管理台站7个。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
注:
[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静宁统计年鉴 2021》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