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学18所,招生2331人,在校生6899人,毕业2637人,专任教师774人。
普通小学51所,招生2425人,在校生14923人,毕业2376人,专任教师1252人。
幼儿园67所,共有291个班,在园幼儿8325人,专任教师469人。
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99人,专任教师22人。
年末共有影院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18个,年末县公共图书馆共拥有藏书5.34万册。
年末共有医院、卫生院25所,拥有床位数1623张,卫生技术人员193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41人,注册护士923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321823人,其中:男性168529人,城镇人口84744人。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8元,增长9.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25元,增长11.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08元,增长7.7%。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8212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937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84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296人。
十、环保
全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51天,优良率96.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5,PM10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年无土壤污染事件和开发利用不当行为发生,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全年无辐射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本公报中户籍总人口指标,来自县公安局人口年报。
[4]本公报中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县环保局环境质量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