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牧马河和泾洋河8个断面中,高锰酸盐指数(IMn)等24个基本项目,水质现状均为II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高锰酸盐指数(IMn)等61个项目,符合II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优。城区20.3km2范围声环境监测,等效声级范围在44.5-66.0dB之间,平均等效声级值52.0dB,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噪音主要来源为生活噪音,与上年相比,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基本持平。
全年能耗总量50.07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0.382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降低率3%。
全年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十一、人口、民生和社会保障
2021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13157人,总户数156156户。其中,男性216834人,占52.48%;女性196323人,占47.52%。人口年龄构成为:0—17岁人口75657人,占18.31%;18—34岁人口87241人,占21.12%;35—59岁人口166002人,占40.18%;60岁及以上人口84257人,占20.39%。
城镇人口166768人,占40.36%;乡村人口246389人,占59.64%。出生人数2967人,其中男性1537人,女性1430人。死亡人数3071人,其中男性1806人,女性1265人。
年平均常住人口31.9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4‰,死亡率为7.1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0.01%。
据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34 元,比上年增加1915元,增长9.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12元,比上年增加2572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50元,比上年增加1329元,增长11.2%。
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8.5%,经营净收入增长7.6%,财产净收入增长5.8%,转移净收入增长6%。四部分分别占全部收入60%、13%、6%、21%。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5平方米。
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增长12%,经营净收入增长6.5%,财产净收入增长48%,转移净收入增长12%。四部分分别占全部收入58%、23%、2%、17%。农村居民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3平方米。
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24.2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6965、21355、11401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507人,就业登记失业率控制为3.09%。
年末享受城市低保1201户、1594人,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268.37万元;享受农村低保9161户、17883人,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7784.73万元。养老服务机构16所,年末养老服务机构在院人数1454人,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3所,提供床位579张。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本公报中,公路里程、车辆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和文化事业数据来自于县文化旅游局;用电量数据来自于县供电分公司;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西乡支行;教育和体育数据来自县教体局;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数据来自于县卫生健康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人口数据来自县公安局;社保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障及养老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其他数据来自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