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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六、对外经济

  国外贸易稳定增长。2021年,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3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7%,其中,出口额28.4亿美元,增长51.9%;进口额7.8亿美元,增长7.9%。

  全区实际到位内资总额98.2亿元,增长6.0%。

  七、交通、邮政和旅游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逐步恢复。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7亿元,比上年增长6.5%。

  2021年年末全区共有国家等级旅游区(点)9家,其中4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4家;全省等级旅游区(点)23家。

  八、财政、金融

  财政收支稳步恢复。2021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达1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上划中央“两税”2.02亿元,增长32.6%;上划中央所得税0.62亿元,下降1.3%;上划省级收入0.67亿元,增长24.1%;地方财政收入7.06亿元,增长11.3%。全区公共财政支出36.83亿元,增长23.5%,其中民生支出32.55亿元,增长30.1%。

  2021年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02.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4%;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77.3亿元,增长10.4%。全年保费收入24.5亿元,增长8.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平稳发展。2021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在校学生辍学率0.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5%。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721人,在校生5596人,毕业生1152人。普通高中招生3807人,在校生9968人,毕业生2920人。初中学校招生6950人,在校生19547人,毕业生6105人。普通小学招生5681人,在校生37100人,毕业生6588人。特殊教育招生220人,在校生220人。全区共有幼儿园119所,幼儿园在园幼儿16026人;各类民办学校8所,在校生12337人。

  科技创新稳步增强。2021年,全区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5%,占GDP的比重达32.9%。全区拥有省级星创天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114家,增长11.7%。全年发明专利申请104件。年末拥有专利授权91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14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中向好。2021年,全区共有群众艺术文化馆和公共图书馆各1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艺术表演团体2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3个,比上年增加2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卫生事业稳健发展。2021年年末全区辖区内共有卫生机构368个,其中,医院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2个,村卫生室15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9人;乡镇卫生院15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11人。全区拥有医院床位数2967张,其中乡镇卫生院床位数590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383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563人,注册护士1781人。

  体育事业不断进步。2021年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地801个,其中,体育馆32座;运动场718个;游泳池32个;各种训练房25个。全年开展全民健身项目6项次,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19万人,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18个。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得到平衡。2021年,全区批准建设用地41.7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7.13公顷,补充耕地29.31公顷。年末耕地面积1.63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27万公顷。全区已发现的矿种145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50种。

  城乡环境不断改善。2021年,全区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97.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67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8.1%。

  2021年,全区拥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为5044公顷;国家地质公园1个。完成造林面积426.67公顷,封山育林面积6666.67公顷。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1年,全区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8起,死亡人数8人,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0.0225人。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体居民收支实现普增。2021年,全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86元,比上年增长8.6%。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01元,增长8.0%。其中,工资性收入27353元,经营性净收入3275元,转移性净收入7325元,财产性净收入5148元。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38元,增长9.8%。其中,工资性收入15357元,经营性净收入6450元,转移性净收入3875元,财产性净收入156元。全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629元,增长5.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6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428元,增长12.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67平方米。

  2021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1.85万人,参保率达96%。全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6.31万人,增长2.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为16.21万人,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3.49万人,增长22.9%;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47万人,增长15.4%。

  2021年,全区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153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为1825人。全区全年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435.3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为547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32个;新改建公办养老机构1所,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50张;新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5所,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床位数150张。全区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12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00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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