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财政和金融
全县实现公共财政收入16.39亿元,同比增长13.87%。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地方税收收入9.57亿元,同比增长30.9%,税占比达到74.8%。全年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0.87亿元,同比增长16.9%。
年末全县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55.88亿元,同比增长14.79%。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45.79亿元,同比增长21.42%。
全县保费收入52555.5万元,同比增长8.43%。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4488.2万元,同比增长24.93%。
九、教育和科技
全县拥有公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学校、职中、进修学校)169所,其中完中4所,职中4所,初中44所,完小15所,幼儿园100所,进修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另外全县有教学点56所,已办证民办培训机构79家。全县有在职教职工5320人,其中专任教师5247人。有在校幼儿1.57万人,在校小学生3.53万人,在校初中生1.93万人,在校普通高中生9084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937人,特殊学校在校学生79人。
全县本、专科共录取3228人,录取率达85.44%以上,其中本科录取1353人。全县义务教育整体巩固率100%,其中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1.4万人。落实适龄残疾对象132人送教服务,参与送教教师共277人。发放各类助学资金2725.5万元,资助学生约4.32万人次。
全县有高新技术企业31家,高新技术增加值20.52亿元,同比增长11.3%。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41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项数84份,技术合同成交额4.4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50%,研发人员占比0.49%。全县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8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2个、省级4个、市级14个、县级17个;国家级传承人1名、省级传承人3名、市级传承人13人、县级传承人120人。
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21万人,全年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0项次。全县有体育场地454个,其中运动场(体育场、小运动场、田径场)99个,游泳池(游泳跳水场馆)6个,各种训练房(综合房及专项训练房)6个。创建村级体育活动场所10个。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3个。在怀化市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和怀化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比赛中,分别取得了总分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好成绩。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643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14个,卫生院(含分院)45个,公共卫生管理所21个,村卫生室404个。全县有执业医师 1013人,执业助理医师469人,注册护士2002人。全县共有病床位4050张。完成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2647人;完成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2808人;完成“两癌”免费检查8014人。
全年甲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0例;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1443例,死亡10例;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1503例,死亡0例。
十一、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666元,同比增长6.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68元,同比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08元,同比增长8%。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5311元,同比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570元,同比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389元,同比增长7.1%。
全县城市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3.4万人次,发放最低城市生活保障资金1663万元(含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23.5万人次,发放最低农村生活保障资金6728万元(含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42.51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2.12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8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5.53万人。退休人数12.97万人,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83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5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62万人。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54.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万人。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76万人。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8万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32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县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3万公顷。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个,其中国家级1个。年末林地面积698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223万亩,天然林241万亩,森林覆盖率76.19%,活立木总蓄积量0.25亿立方米。全县完成义务植树191.46万株,面积9573亩。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5万亩。
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51天,其中优217天,良134天,优良率为96.2%;空气质量指标中PM2.5年平均浓度为27μg/m³,PM10年平均浓度为41μg/m³。据监测结果,全县7个常规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类别均能达到Ⅱ类水质。
全年城区昼间等效声级范围39.6-61.6 dB (A),平均等效声级53.3dB(A),城区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质量评价为“较好”;全年城区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55.6-74.0dB(A),平均等效声级62.8dB(A),城区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一级”,质量评价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