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7)》确定。高技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确定。
6.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人数数据来自区人社局;货物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实际引进省外资金数据来自区商务局;财政收支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机构本外币、人民币各项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数据来自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各类学校招生、在校、毕业人数数据来自区教育局;公有制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公共图书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接待国内游客、旅游总收入、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数据来自区文化和旅游局;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技术人员、数据来自区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城乡医疗困难群众救助人事及救助金额数据来自区医疗保障局;发放城乡低保金、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数据来自区民政局;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年优良天数数据来自区环保局;造林面积、义务植树人次及植树数量、森林公园数据来自区林业中心;各种价格、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驻马店市调查队;其他数据来自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