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重为10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数11个。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327.9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3.0%。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98.02万吨标准煤,增长50.7%。规模工业能源消费合计446.13万吨标准煤,原煤465.36万吨。全市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83起,比去年减少15.3%,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90人,比去年减少15.9%。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由于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口径调整、统计执法、剔除重复数据等因素,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增速及变化按可比口径计算。
4.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5.根据有关规定,对外贸易采用人民币计价。
6.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
7.电信业务总量按2021年不变价计算。
8.非统计直接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市直相关部门数据。
9.2022年保险数据采用银保监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