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实际到位境外资金8580万美元,如期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六、交通运输与邮电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26.5亿元,同比增长12.7%。年末,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1377.3公里。其中:二级公路187.2公里,四级公路1170.3公里,等外路19.8公里。沥青路面214公里,水泥路面1143.5公里,未铺装路面19.8公里。县道263.9公里,乡道388.3公里,村道725公里。
全年全县完成货运量1217万吨,货运周转量131321万吨/公里;客运量101.76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87.24万人/公里。
全年全县邮政业务总量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14.6%。全县电信业务收入3.3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1万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53.9万户,年末互联网络宽带用户19.2万户。
七、财政与金融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7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6.3%,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9.5%。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2.8亿元,同比增长3.6%。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63.6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14.0亿元,同比增长14.6%。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8.4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消费贷款47.7亿元,同比增长22.3%。
八、教育与科技
全县教职工人数12351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2714人、小学教职工4953人、中学教职工4362人、中职教职工312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10人。全县在校学生157342人,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283人、普通高中19094人、初中37080人、小学70787人、幼儿园26053人、特殊教育45人。
全县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家,省级节能减排示范企业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5家,河南省硅材料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综合性众创空间1家,省级星创天地2家,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
全年全县共授权专利358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2件。截止2021年末,全县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5件。
九、文化、旅游和卫生
年末全县拥有县级文化馆1个,县级公共图书馆1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448个,文化广场448个;在县级文化馆注册的文化志愿者艺术表演团体32支,文化志愿者700余名;全县有效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7320户。
全年全县各旅游景区(点)接待游客87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6.09亿元。全县3A级景区3处,分别为襄城县毛主席视察纪念馆、紫云雷洞景区和襄城县仙翁山景区。2A级景区2处,分别为紫云山景区、百宁岗五岳庙景区。全县旅行社4家,其中,独立法人民营旅行社2家。
全县共有卫生机构735个,其中医院1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2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个。全县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771人,实有床位数3879张,乡村医生739人。
十、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76元,同比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47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8元,同比增长9.1%。全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99.8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480.6元,同比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339.2元,同比增长12.0%。
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59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39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01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24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数712596人,参保率96.4%。截止年末,全县城镇低保373户454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59.8万元;农村低保8314户13096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318.2万元。
全年全县廉租房补贴91户,补贴金额10.02万元。危房改造共132户,投入资金240.1万元。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141户,投入资金137.4万元。天然气新增铺设管网54公里,新增城区天然气用户3658户,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8960户。
十一、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优良天数为253天。全年新植树木72万株,全县人工造林达439公顷,林木覆盖率达11.6%。全年新增绿地面积23公顷,城区绿化面积达727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39.88%。
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21.6%。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起,死亡14人。消防火灾事故385起,死亡1人。各类抢险救援132起。社会救助32起。
备注:
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工业、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