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博物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8个,县级以上图书馆1个,图书馆藏书为67.60万册,其中纸制藏书为35.58万册,电子图书为32.02万册。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51.32万人次,同比下降26.6%;旅游总收入32.65亿元,同比下降19.4%。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含民营机构及村卫生室)682个,其中,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 29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个,村卫生室165个,门诊部及诊所474个,妇幼保健机构(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急救中心(站)0个。全区拥有医疗床位2640张,增长5.0%,其中卫生院床位370张。全区卫生机构拥有在岗职工5758人,增长4.0%,其中执业医师1620人,执业助理医师687人,注册护士2411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5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57人。
全年成功举办各类体育活动12次,参加运动员超过3万人。在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金牌13枚。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94.72万吨标准煤,下降2.7%。全社会用电量110.95亿千瓦时,增长0.9%,其中工业用电71.99亿千瓦时,下降3.4%;第三产业用电23.11亿千瓦时,增长15.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3.82亿千瓦时,增长6.4%。
从市环保考核评价点总体情况看,清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6天,其中优的天数190天,良的天数126天,轻度污染天数44天,中度污染天数5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6.6%。全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μg/m³、17μg/m³、35μg/m³、22μg/m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为167μg/m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为1.0mg/m³。
全年完成营造林工程13320亩,其中人工造林1842亩,退化修复5128亩,封山育林6350亩;完成中幼林抚育38303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4.4%。
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6起,死亡40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3809.4万元。发生工商贸业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8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2480万元。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2起,死亡2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
注:1、本公报中2022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量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金融、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数据来自部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