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六稳”“六保”,大力实施“五大战略”,深入推进“五大振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健康稳定增长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1年贵港市生产总值(GDP)1501.6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5%,两年平均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9.52亿元,增长8.8%;第二产业增加值544.92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697.19亿元,增长7.7%。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3%、36.3%、46.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3.4%、21.1%、55.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632元,比上年增加3269元,增长6.4%。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566.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7万人。年末常住人口435.0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9.4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4%。全年出生人口4.38万人,出生率为10.27‰;死亡人口3.01万人,死亡率为6.92‰;自然增长率为3.35‰。
表1 2021年贵港市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
年末数(万人) |
比重(%) |
全市户籍人口 |
566.80 |
100.0 |
其中:城镇 |
142.17 |
25.1 |
乡村 |
424.64 |
74.9 |
其中:男性 |
301.27 |
53.2 |
女性 |
265.54 |
46.8 |
其中:0-17岁 |
143.84 |
25.4 |
18-34岁 |
146.10 |
25.8 |
35-59岁 |
197.44 |
34.8 |
60岁以上 |
79.42 |
14.0 |
全市常住人口 |
435.03 |
100.0 |
其中:城镇 |
219.45 |
50.4 |
乡村 |
215.58 |
49.6 |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19万人,比上年增加0.5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4.7万人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上涨0.9%,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1.7%。